玛18:21-35
21 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22 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:直到七次,而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2323 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,要同他的僕人算賬。 2424 他開始算賬的時候,給他送來了一個欠他一萬『塔冷通』的, 2525 因他沒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自己和妻子兒女,以及他所有的一切,都變賣來還債。 2626 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:主啊!容忍我吧!一切我都要還給你。 27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,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。 2828 但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了一個欠他一百『德納』的同伴,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欠的債! 29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容忍我吧!我必還給你。 3030 可是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裏,直到他還清了欠債。 3131 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。 3232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惡僕!因為你哀求了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33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34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。35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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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省 on 玛18:21-35
引導 - 2026-09-13 每日祈禱
寬恕他人,或是懇求天主赦免我們對旁人犯下的過失,這件事多數人都不願細細省思。但耶穌談及此題時,從無半分迴避遲疑。祂清楚教導我們:天父的寬恕絕非僅有一兩次。如同蕩子回鄉的比喻,不論我們多少次迷途折返、祈求赦免,天父都會接納、寬宥我們。